1、按照全省残疾人就业工作总体安排,制定本省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辖区内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指导;
2、在省级残联就业部门指导下,组织实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3、组织实施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及其他集中安置残疾人用人单位资格认定工作,指导推动市、县残疾人集中就业发展;
4、指导市、县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就业与失业统计,进行残疾人劳动力资源和社会用人单位用工需求调查,发布残疾人求职信息和用人单位用工信息;
5、示范并指导市、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心理咨询、职业适应评估、职业康复训练、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鉴定;为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开展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职业技能培养和职业康复劳动提供服务并进行技术指导;
6、制定并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开展市、县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人员培训,定期组织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7、建立省级残疾人就业信息监测中心,指导市、县建立完善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并纳入同级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实现信息共享。
江苏省盲人按摩指导中心主要职责
1、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全省盲人按摩事业实行行业管理,承担全省盲人按摩业务指导工作。
2、制定全省盲人按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指导落实。
3、建立、完善盲人按摩机构注册、登记制度。
4、指导全省各地盲人按摩指导机构和服务网络建设。
5、负责全省盲人按摩人员培养、培训和组织协调,为盲人按摩人员从业、就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
6、承担省保健按摩师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省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省中医学会推拿专业委员会盲人分会的日常工作等。
7、承办中国残联和省残联部署的其他相关工作。